从2007年7月1日起《软件产品技术支持合同书》第21条
变更前(红字部分)
本合同从开头部分记载的日期开始发生效力,延续到附件A记载的期限为止。在合同到期3个月之前,公司会向客户发出合同期满通知和更新或解约手续等文件。若客户在文件记载的寄还期限内没有通过任何书面形式申请解约,则本合同在到期后第二天开始自动延长1年期限,在此之后的到期时也同样如此。
变更后(红字部分)
本合同从开头部分记载的日期开始发生效力,延续到附件A记载的期限为止。在合同到期3个月之前,公司会向客户发出合同期满通知和更新或解约手续等文件。若客户在文件记载的寄还期限内没有通过任何书面形式申请更新,则本合同在到期后自动解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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